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企业专利微导航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过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抚运安仪救生装备有限公司、尚良仲毅(沈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和辽宁美亚制药有限公司4家单位,为拟支持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支持单位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人:刘明寰
联系电话:024-58065032
电子邮箱:sfxqzscq@sina.com
特此公示。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