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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抚示范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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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要求,经沈抚示范区管委会批准,现将2023年沈抚示范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年级

招生范围

1

沈阳市浑南区

深井子小学

一年级

深井子街道全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

七年级

深井子街道全域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一、2023年深井子街道学区划分表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在深井子街道域内具有房产或户口;

3.随迁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学校所在街道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及租房协议。

二、2023年拉古乡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年级

招生范围

1

沈抚新城拉古

九年一贯制学校

一年级 七年级

拉古乡全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在拉古乡域内具有房产或户口;

3.随迁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学校所在乡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及租房协议。

三、2023年高湾经济区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年级

招生范围

1

沈抚新城方大

实验小学

一年级

高湾经济区全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

沈抚新城高湾中学

七年级

高湾经济区全域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在高湾经济区域内具有房产或户口;

3.随迁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学校所在经济区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及租房协议。

四、2023年李石街道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年级

招生范围

1

沈抚新城实验学校

一年级 七年级

李石街道域内(不含沈抚大道以北,知行路以南,育才街以西,沈抚市政界以东区域内小区、楼盘)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 在李石街道域内具有房产或户口;

3.随迁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学校所在街道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及租房协议。

2

南京一校沈抚分校(沈阳学籍)

一年级

1.对应楼盘:沈抚大道以北,知行路以南,育才街以西,沈抚市政界以东区域内(融创东环海逸长州原君悦国际部分、中环天地、德商春天里、德商国际花园、锦绣澜湾A-D区、中立城悦府、隆润国际、中天紫禁城、地旺国际、茂林大厦、建科大厦、大商顺景、恒源祥大厦、鼎峰国际、北方大厦、融科大厦、高科公寓、明骏雅居、育才一品、沈抚阳光城、亿丰中心、中金公元启城、中金江山阅、汇置中央都会、融创东环海逸长州新建楼盘、顺鑫首府、中南熙悦、阳光城·翡丽左岸)等楼盘。

2.临时安置:恒大养生谷、恒大生态小镇项目符合入学条件业主子女。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含公寓),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精装修住宅和公寓,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入学需提供房产证,且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3.房屋性质为非住宅,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户口需与房产同地址。入学需提供房产证、户口,二者缺一不可。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4.从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只接收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前交易的二手房业主符合条件的子女入学,且交易之日起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置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6.对于小学新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义务教育;

7.南京一校沈抚分校学生为沈阳学籍;对该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若无意愿就读上述学校,可选择到沈抚新城实验学校(抚顺学籍)就读。

3

南昌中学沈抚分校(沈阳学籍)

七年级

1.对应楼盘:沈抚大道以北,知行路以南,育才街以西,沈抚市政界以东区域内(融创东环海逸长州原君悦国际部分、中环天地、德商春天里、德商国际花园、锦绣澜湾A-D区、中立城悦府、隆润国际、中天紫禁城、地旺国际、茂林大厦、建科大厦、大商顺景、恒源祥大厦、鼎峰国际、北方大厦、融科大厦、高科公寓、明骏雅居、育才一品、沈抚阳光城、亿丰中心、中金公元启城、中金江山阅、汇置中央都会、融创东环海逸长州新建楼盘、顺鑫首府、中南熙悦、阳光城·翡丽左岸小区)等楼盘。

2.临时安置:①恒大养生谷、恒大生态小镇项目符合入学条件业主子女。

②具有李石街道域内房产并具有沈阳市户籍符合入学条件业主子女。

备注:

1.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含公寓),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精装修住宅和公寓,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入学需提供房产证,且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2.房屋性质为非住宅,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户口需与房产同地址。入学需提供房产证、户口,二者缺一不可。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3.从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只接收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前交易的二手房业主符合条件的子女入学,且交易之日起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置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具有李石街道房产并具有沈阳市户籍,且监护人与子女同户口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6.南昌中学沈抚分校学生为沈阳学籍,对该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若无意愿就读上述学校,可选择到沈抚新城实验学校(抚顺学籍)就读。

五、2023年汪家街道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年级

招生范围

1

沈阳市浑南区

汪家小学

一年级

汪家街道域内(不含伯官美苑、丰乐家园、圣丰御景湾、恒大盛京世家、颐和城、白沙岛壹号、方大世纪城、一方上河府、保利白沙林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

沈阳市浑南区

第三初级中学

七年级

汪家街道域内(不含伯官美苑、丰乐家园、圣丰御景湾、恒大盛京世家、颐和城、白沙岛壹号、方大世纪城、一方上河府、保利白沙林语)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在汪家街道域内具有房产或户口;

3.随迁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学校所在街道的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及租房协议。

3

东北育才

沈抚示范学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七年级

对应楼盘:方大世纪城、一方上河府、保利白沙林语。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含公寓),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精装修住宅和公寓,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入学需提供房产证,且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3.房屋性质为非住宅,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户口需与房产同地址。入学需提供房产证、户口,二者缺一不可。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4.从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只接收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前交易的二手房业主符合条件的子女入学,且交易之日起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置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对于小学新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义务教育;

6.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4

沈河区文艺二校

沈抚分校

一年级

二年级

1.对应楼盘:伯官美苑、丰乐家园、圣丰御景湾、恒大盛京世家、颐和城。

2.临时安置:白沙岛壹号项目符合入学条件业主子女。

5

沈阳七中沈抚分校

七年级

1.对应楼盘:伯官美苑、丰乐家园、圣丰御景湾、恒大盛京世家、颐和城。

2.临时安置:白沙岛壹号项目符合入学条件业主子女。

备注:

1.小学一年级学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

2.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含公寓),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精装修住宅和公寓,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入学需提供房产证,且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3.房屋性质为非住宅,须于学区方案发布之日前(含发布之日)购买,户口需与房产同地址。入学需提供房产证、户口,二者缺一不可。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合同、购房收据、契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等同房产证效力),缺一不可;

4.从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只接收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发布之日前交易的二手房业主符合条件的子女入学,且交易之日起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置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对于小学新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义务教育。

6.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招生普查联系电话及地址

序号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1

沈阳市浑南区

深井子小学

贾俊妍13478342001

8月22日8:3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2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

常秀丽13842049226

8月24日8:3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3

沈抚新城拉古九年一贯制学校

(中学部)闫永都18341366787

(小学部)王珊玲15641325206

8月24日8:3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4

沈抚新城方大实验小学

吴秀君13614939214

7月20日8:3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5

沈抚新城高湾中学

芦素荣15842378800

8月11日8:3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6

沈抚新城实验学校

(小学部)张荷024-58294606

(中学部)王巨华15242372877

8月25日9:0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7

南京一校沈抚分校

白薇15142003253

7月20日9:00-11:3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8

南昌中学沈抚分校

武艺18640420672

7月20日8:30-11:0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9

沈阳市浑南区汪家小学

张玲玲15204053180

7月20日~21日8:30-11:0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10

沈阳市浑南区第三初级中学

李颖13940489639

7月20日8:30-11:00;13:00-16:00

学校报名点

11

东北育才沈抚示范学校

杨焕军15710587206

7月20日~21日9:00-11:30;13:30-16:30

汪家小学幼儿园报名点(金枫街160号)

12

沈河区文艺二校沈抚分校

吴迪15040075556

7月20日~21日9:00-11:30;13:30-16:30

圣丰御景湾门市报名点(学校对面)

13

沈阳七中沈抚分校

张国辉13998257179

7月20日~21日9:00-11:30;13:30-16:30

圣丰御景湾门市报名点(学校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