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民政厅下达沈抚示范区省福彩公益金97.2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50.4万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6.4万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40万元和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0.4万元。现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50.4万元。我区在2022年8月为4家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助运营补贴,经审核,共补助2078张床位,已支付27.77万元,结余22.63万元。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助6.4万元。沈抚示范区现有6家养老机构,投保床位共计646张,已支付5.1万元,结余1.3万元。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资金40万元。用于汪家街道丰乐家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2022年10月,汪家街道丰乐家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如期建设完成,无结余资金。
省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0.4万元。2022年,为1名年满18周岁的在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助学金,已支付0.3万元,结余0.1万元。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