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颐和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监管号为2101122013B03586,地块面积为57198.06平方米,宗地四至:东至伯官东三街,西至伯官东二街,南至白沙河路,北至白沙河北一路。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7月28日。
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未按期动工满两年的情况,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有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