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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沈抚示范区适龄儿童(6周岁)及初中新7年学生摸底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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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沈抚示范区适龄儿童整体分布和数量情况的摸底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示范区域内居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摸底调研对象

1.小学部分:示范区各街道(经济区、乡)所辖社区(村)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年满6周岁。

2.初中部分:示范区域内小学在校六年级学生及符合示范区初中就读入学条件的非域内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摸底调研范围

1.具有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汪家街道、拉古乡、李石街道、高湾经济区)域内房产或户籍;

2.在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汪家街道、拉古乡、李石街道、高湾经济区)域内各单位务工及自主经营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统计方式:网上自行填写相关信息

四、统计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正确后提交;若有内容修改可重新提交,但每人最多只能修改提交2次。

2.本次统计数据,仅供教育部门做基础数据摸底调研使用,学区划分方案及入学条件以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官方公示为准。散布虚假消息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请您关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以便及时查看官方公布信息。

六、咨询电话:56608821(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00—11:00;13:00—17:00)

1.具有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汪家街道、拉古乡、李石街道、高湾经济区)域内房产或户籍(请扫描此二维码填写)

2.在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汪家街道、拉古乡、李石街道、高湾经济区)域内各单位务工及自主经营的外来务工人员(请扫描此二维码填写)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