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相关规定,现将示范区第二批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租房补贴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3月22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
邮寄地址:沈抚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号窗口
联系人:邢丹
联系电话:13704051567(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jrzxrczc@163.com
附件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第二批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租房补贴公示名单.xlsx
示范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