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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沈抚示范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及初一年级新生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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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沈抚示范区2023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生源情况,现面向示范区全域开展生源普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沈抚示范区各街道(经济区、乡):深井子街道、汪家街道、拉古乡、李石街道、高湾经济区。沈抚示范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向在域内就读的学生。

二、统计对象

具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房产或户籍人员子女;在沈抚示范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及自主经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小学部分: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2.初中部分:示范区域内小学在校六年级学生及符合示范区初中就读入学条件的非本地小学六年级学生。

三、统计方式

网上自行填写相关信息。

四、统计时间

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7日。

五、注意事项:

1.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正确后提交,每人只能提交2次。

2.相关数据仅供教育部门做基础数据统计,不作它用。

六、咨询电话:56608821(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6:30)。

1.具有沈抚示范区(深井子、汪家、拉古、李石、高湾)

域内房产或户籍(请扫描此二维码填写)。

 

2.在沈抚示范区(深井子、汪家、拉古、李石、高湾)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及自主经营的外来务工人员(请扫描此二维码填写)。

(此通知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公众号已同步发送)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