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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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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本公示发布后对上述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2月30日17:00前亲访等方式向沈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24-56608821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教育科

附件:沈抚示范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xlsx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