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沈抚示范区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过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项目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确定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拟支持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支持单位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信息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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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