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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抚示范区食品安全抽检分析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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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客观准确把握沈抚示范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防控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为食品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沈抚示范区市场局联合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对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数据进行如下汇总、统计、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沈抚示范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共778批次。其国抽任务35批次,春节两会专项20批次,攻坚行动专项30批次,食用农产品190批次,普通食品生产环节60批次,普通食品流通环节363批次(其中普通食品233批次、保健食品30批次、校园和农村食品100批次),普通食品餐饮环节80批次。截止12月10日,已完成全部计划任务,发现不合格食品33批次,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4.24%。

二、抽检结果数据分析

(一)食品类别情况

全年抽检778批次食品样品,覆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保健食品、调味品等28个食品大类,各类别及不合格情况详见下表。

表1食品大类及不合格情况表

序号

食品大类

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1

食用农产品

196

10

5.10

2

餐饮食品

83

11

13.25

3

调味品

67

1

1.49

4

糕点

52

1

1.92

5

饮料

50

3

6.00

6

酒类

42

0

0.00

7

肉制品

37

0

0.00

8

淀粉及淀粉制品

25

6

24.00

9

粮食加工品

24

1

4.17

10

蔬菜制品

20

0

0.00

1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6

0

0.00

12

乳制品

14

0

0.00

13

食糖

14

0

0.00

14

方便食品

12

0

0.00

15

罐头

12

0

0.00

16

糖果制品

13

0

0.00

17

饼干

10

0

0.00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0

0

0.00

19

薯类和膨化食品

10

0

0.00

20

蛋制品

9

0

0.00

21

水果制品

9

0

0.00

22

速冻食品

8

0

0.00

23

蜂产品

6

0

0.00

24

豆制品

3

0

0.00

25

水产制品

3

0

0.00

26

冷冻饮品

2

0

0.00

27

茶叶及相关制品

1

0

0.00

28

保健食品

30

0

0.00

合计


778

33

4.24

(二)抽样环节和抽样地点情况

全年抽检778批次食品样品,覆盖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环节,涉及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地点,具体抽样环节和抽样地点及不合格情况详见下表。

表2 抽样环节和抽样地点统计表

序号

抽样环节

抽样地点

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1

生产

成品库(已检区)

60

1

1.67

2

流通

超市

376

3

0.80

3

学校/托幼食堂

48

0

0.00

4

其他

206

16

7.77

5

药店

19

0

0.00

6

农贸市场

24

1

4.17

7

商场

10

1

10.00

8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6

0

0.00

9

餐饮

大型餐馆

4

0

0.00

10

小型餐馆

21

11

52.38

11

中型餐馆

2

0

0.00

12

快餐店

2

0

0.00

合计



778

33

4.24

(三)区域类型情况

全年抽检778批次食品样品,覆盖城市、乡镇、农村等五个区域类型,具体区域类型及不合格情况详见下表。

表3 抽检样品区域类型统计表

序号

区域类型

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1

城市

350

21

6.00

2

乡镇

218

7

3.21

3

学校周边(城市)

157

5

3.18

4

学校周边(乡镇)

52

0

0.00

5

乡村

1

0

0.00

合计


778

33

4.24

(四)不合格检验项目情况

在3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抽检发现不合格检验项次45项次,不合格/问题检验项目12项,不合格检验项目涉及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计)、腐霉利、毒死蜱、噻虫胺、大肠菌群、酵母等检验项目,详细项目、项次、所属类别情况见下表

表5不合格项目、项次、所属类别统计表

序号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项次

备注(所属类别)

1

大肠菌群

10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

2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8

粉丝粉条、油饼油条(自制)

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7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

4

腐霉利

6

韭菜

5

酵母

3

碳酸饮料(汽水)、其他饮料

6

镉(以Cd计)

3

海水蟹

7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2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黄豆酱

8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

月饼、黄豆酱

9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

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

10

纳他霉素

1

月饼

11

噻虫胺

1

12

毒死蜱

1

韭菜

合计


45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为严重

抽检结果表明,餐饮食品中的油饼油条(自制)食品细类和粉丝粉条中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超标问题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一些餐饮加工单位片面追求食品感官,为追求油条等油炸类餐饮食品的蓬松度和口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二)复用餐饮具中洗涤剂残留依然明显

餐饮单位存在洗涤餐盘等餐饮具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造成冲洗不够彻底,洗涤剂残留指标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存在

抽检结果表明,存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现象。分析原因为企业不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量要求、用量计算不准确以及为增长保质期等目的,过量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值得关注

蔬菜的农药残留残留问题值得关注。食用农产品中蔬菜中韭菜和姜存在腐霉利、毒死蜱或噻虫胺农药残留超标。分析其残留原因可能是一些农户对过量使用农药,对农药的危害认识不够,在种植、养贮存等环节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特别是秋冬季节大棚蔬菜的种植过程中,食用较多的农药,在销售时未考虑农药的安全间隔期等情况,造成了农药残留超标。

(五)微生物污染超标的情况存在

餐具微生物指标大肠杆菌超标和饮料中的酵母超期情况存在。餐具微生物指标大肠杆菌超标一般是因为清洁不到位的原因造成。如果餐具主要的原材料处理不彻底和加工过程的再次污染,如生产用水不杀菌、工器具消毒不彻底、人员卫生不达标、生产环境不消毒等,都可能会造成餐具二次污染,从而导致大肠杆菌超标,需要引起关注。

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情况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对不合格食品控制、召回、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通报移送等核查处置关键点进行重点把控,确保执法严谨,工作有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市本级抽检的3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已完成28批次和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工作,剩余5批次正在调查取证当中。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将择优选择技术雄厚专业性强的检测机构,持续强化抽样检验,全面发掘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提升食品监管工作透明度,保障百姓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同时,我局将高压打击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出快手、下重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