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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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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在示范区2022年住建领域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业绩造假的行为进行处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年。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