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沈房发[2020]4号文件《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沈阳市城市低收入人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经本人申请,社区、街道经济核查;社区初审,街道复审,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审核及公示。
序号 |
申请人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码 |
家庭住址 |
补贴人口 |
社区 |
1 |
康淑芹 |
210***********1823 |
沈阳市东陵区泉园一路32号1-6-3 |
1 |
深井子街道 兴联社区 |
2 |
吴志春 |
210***********1819 |
沈阳市东陵区深井子镇深井子三委65号 |
1 |
深井子街道 兴联社区 |
3 |
胡文艳 |
210***********182X |
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深井子平房 |
2 |
深井子街道 兴联社区 |
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信函等方式, 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8日
举报电话:56622370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