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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公安局关于在交管窗口受理15项车驾管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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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辽宁省公安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项新举措》,打造高效、便捷的车驾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就近办”“马上办”,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即日起在汪家分局交管业务窗口开通受理15项(即办类)车驾管业务,服务广大居民朋友,其中机动车业务7项、驾驶证业务8项,具体明细如下:

业务种类

序号

业务名称

提供材料

机动车业务

1

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

身份证明

2

核发机动车免检标志

身份证明

3

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身份证明

4

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身份证明;

2.强制保险单。

5

补领机动车号牌

身份证明

6

换领机动车号牌

身份证明

7

变更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

身份证明

驾驶证业务

8

驾驶证期满换证

1.身份证明;

2.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互联网提交可减免纸质版提交)或现场自助体检机办理;

3.自带白底一寸证件照2张或现场照相。

9

驾驶证损毁换证

1.身份证明;

2.自带白底一寸证件照2张或现场照相。

10

驾驶证遗失补证

1.身份证明;

2.自带白底一寸证件照2张或现场照相。

11

驾驶证延期换证

身份证明

12

驾驶证延期审证

身份证明

13

自愿降低准驾车型

1.身份证明;

2.自带白底一寸证件照2张或现场照相;

3.机动车驾驶证。

14

驾驶人超龄换证

1.身份证明;

2.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互联网提交可减免纸质版提交)或现场自助体检机办理;

3.自带白底一寸证件照2张或现场照相;

4.机动车驾驶证。

15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身份证明

交管窗口电话:

024-82116011

交警支队电话:

024-24717031

监督举报电话:

024-67980199

办公地点:

沈抚示范区沈抚大道金枫街111号

  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