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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中国·沈抚示范区创新创业大赛》兑现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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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辽示范区管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对参赛进入复赛和大赛各赛程晋级获奖的成长组(企业组)企业和初创组(企业或团队组)兑现奖励,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出奖励资金申请上报至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材料如下: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四份)

(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 金申请表》;(四份)

(三)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四份)

(四)经费承受单位往来收据;(一份)

(五)成果转化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四份)

附件:

附件:1.2022中国˙沈抚示范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doc  

附件:2.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承诺书.docx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