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辽示范区管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对参赛进入复赛和大赛各赛程晋级获奖的成长组(企业组)企业和初创组(企业或团队组)兑现奖励,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出奖励资金申请上报至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材料如下: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四份)
(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 金申请表》;(四份)
(三)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四份)
(四)经费承受单位往来收据;(一份)
(五)成果转化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四份)
附件:
附件:1.2022中国˙沈抚示范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doc
附件:2.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