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00
【字体: 放大 缩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依据抚保住安工办【2011】24号文件《抚顺市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报送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1.经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批公租房合格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1

王涵

210***********0041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抚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

2.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2日

3.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电话:53990378

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举报电话:56608875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