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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向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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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8月25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向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组组长郝欣向沈抚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监委委员骆峰代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示范区党工委传达了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峰作表态发言。郝欣同志主持会议。

郝欣同志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三区一引擎”战略定位和省委“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要求,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

在“四个落实”方面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用力不足。

在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诚信政府建设有差距,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到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权力有差距,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到位。干部担当作为不到位,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有差距。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了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郝欣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四是切实担起整改政治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沈抚示范区党工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省委工作要求,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区域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董峰同志表示,沈抚示范区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对待、深刻反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推动整改问题逐一销号。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发力点,强化制度建设,优化工作作风,在示范区树立以抓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提升的导向,坚决杜绝巡视“告一段落”的过关思想,让巡视利剑在示范区真正“立”起来、“利”起来、“舞”起来。结合项目建设百日攻坚,以解决实际问题补短板促发展,把巡视整改和百日攻坚相结合,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实效,凝心聚力推动示范区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委巡视组组长郝欣、省监委委员骆峰、省委巡视组副组长胡俊波、省委巡视组副组长王选梁、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孙东旭及巡视组相关同志出席会议;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派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街道(乡、经济区)党(工)委书记,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