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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SF-SB-01-A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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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区位

SF-SB-01-A地块位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西部片区,SF-SB控规单元内。地块四至范围:东至伯官东街,南至同城路,西至伯官大街,北至沈抚大道。用地面积约7.31公顷。

周边有锦联工业园、中南高科产业园、联东U谷产业园等项目。浑南东路、伯官大街、同城路、金紫街等路网已形成。

二、调整背景

1、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

在沈抚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全域国土空间划分为13类主导功能分区,其中拟调整地块所在的主导功能区为工业发展区,主要布局工业用地,发展医疗科技型产业,为了更好的落实主体功能,助力产业发展,将该地块由商务办公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十分必要。

2、城市发展新诉求

沈抚示范区以“六大主导产业”为切入,对产业用地的需求较大,在已批复的控详规划中,工业用地占比约为20%,作为以产业为主导的创新型城区,占比相对较低,因此,通过用地性质的优化调整,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占比,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引入,为产业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用地保障。同时,沈抚大道北侧已规划了大量的商务办公用地,并形成了以商务办公功能为主导的科技金融创意中心与生产服务中心(总部基地),在其它主导功能区内,保留大面积的商务办公用地,需求度不高。

因此,拟将SF-SB-01-A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调整至一类工业用地(M1)。

按照地块项目的实际情况,管委会原则上同意对该地块进行调整,但应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后,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手续。

三、调整后对周边地块及项目地的影响分析

1、与沈抚新区总体规划的关系

本次规划方案调整依据《沈抚新区总体规划(2017-2040)》,不会对总体规划的城市性质、用地范围、用地规模、道路交通系统及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影响,调整后不会对总体规划产生影响。

2、沈抚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

本次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依据《沈抚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会对控规的用地规模、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影响,用地性质的调整,有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激发地区产业活力。

3、街区容量影响分析

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对工业用地集约节约的要求,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为1.4,小于调整前商务用地容积率2.0,因此,调整后仍满足该控规的建筑容量控制。

4、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功能影响的分析

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产业功能分区中,地块位于智造产业区内。调整后,明确该地块的产业发展方向为高端制造、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应用及装备等作为主导产业,符合对该区域的产业定位,同时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积极影响。

5、对周边用地布局影响的分析

SF-SB控规单元内,西部用地主要布置一类工业用地,以产业发展为主,地块由商务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使得北侧工业用地更加集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且地块东侧锦联梦工厂已建成,调整后更有利于形成产业规模。

6、交通影响分析

拟调整地块周边道路基本建成,北侧沈抚大道、西侧伯官大街均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通行能力较强。本次调整将商务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后,将发展智造产业,人流量将有所减少,进而减少对周边道路的通行压力,故本次调整对周边交通无影响。

7、人防影响分析

调整地块尚未挂牌实施,根据相关要求,地块在开发建设时,应满足地块人防要求。

8、城市空间影响分析

调整地块北侧为沈抚大道,西侧为伯官大街,均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主要道路。该地块是两条主要线性廊道相交的重要空间节点,在规划控制和建筑布局过程中,严格控制空间形态,注重与周边以及线性廊道的空间协调,保证城市空间不受影响。建筑立面应满足《沈抚示范区建筑规划设计导则》对风格、颜色、材质的要求。在保证沈抚大道、伯官大街的视觉通廊的前提下,展现沿街立面,同时建筑色调应明快、建筑形式简洁,建筑材料应多用石材,保证建筑的稳重。该地块尚未挂牌,在今后的建设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图则的管控要求,保证街道主界面不受影响,同时与周边环境相符。

四、调整的内容

本次SF-SB-01-A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B2)调整至一类工业用地(M1)。

附图

01、区位图

02、调整方案

调整前用地性质

调整后用地性质

五、公示期限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5日

六、公示媒介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gcxsfq.ln.gov.cn/)

七、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一)意见收集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5日

(二)意见收集部门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三)意见收集方式

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投递至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并请附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7980084

电子邮箱:sfgh67980080@163.com

联系人:朱文卓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