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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举报方式!沈抚新区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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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沈抚新区纪检监察筹备组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同时,沈抚新区纪检监察筹备组聚焦扶贫、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六大领域,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上与民争利、暗箱操作、违规处置、办事不公、失职渎职等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简单粗暴、消极应付、空头承诺、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特公布举报方式:

沈抚新区纪检监察筹备组举报电子信箱:

sfxqjgw@163.com;

沈抚新区纪检监察筹备组举报电话:

(024)67980107;

沈抚新区纪检监察机关通信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纪检监察筹备组(收)。

特此公告

沈抚新区纪检监察筹备组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