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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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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改革创新示范区,是辽宁省第五大区域发展空间,区域面积171平方公里。沈抚新区管委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新时代改革创新示范区,努力实现“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创的美丽新区。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简称“沈抚新区税务局”)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承担沈抚新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征管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辽宁沈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数量:沈抚新区税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

2.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人员工资按照沈抚新区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陆网易企业邮箱https://qiye.163.com/login/,邮箱账号:zhaopin@lnsfrl.com;密码:sf.181108,下载应聘报名表,并将表格填好后发送至yangshuo@lnsfrl.com邮箱,邮件主题形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咨询电话:沈先生 024-3122654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至5月24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并进入到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籍认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三)面试

1.初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

2.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其应变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

(四)考察与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工作经历核实、是否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复试成绩,确定岗位排名及得分,并将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及结果在辽宁沈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