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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致辖区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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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你们好! 近段时间,湖北省武汉市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我省现阶段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控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狠抓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影响,一些地区的医疗和生活服务商品价格出现波动,给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造成影响。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我们向新区全体经营者发出倡议和要求。 一、经营者在自主定价领域,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商品正常价格水平,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标签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内容明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推动口罩、药品、生鲜蔬菜等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严禁农贸市场集市和超市现场宰杀销售活禽,暂停活禽交易,不在餐饮场所私自屠宰活禽,避免与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严禁加工、采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坚决杜绝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坚决禁止野生动物流向餐桌。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各类聚餐活动的申报报案工作,并服从相关部门管理食品。各经营场所要加强清洁消毒,各餐饮单位酒店要加强清洁卫生通风,严格落实洗消保洁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凡上市销售的禽类制品必须经定点屠宰,并取得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熟制食品加工要充分加热,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建议餐饮单位尽可能少提供风险较高的生食类食品以确保安全。 五、各经营者要严格保证口罩等医用商品质量,严禁销售不合格口罩等医用商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损害群众健康及利益。严禁发布包含虚假内容或引起人误解的内容的广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所有销售口罩及相关预防性或增强免疫药品的药店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如实宣传,不得夸大商品效果。 各经营者应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88900000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我们坚信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新区各有关部门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经营业者协力同心,众志成城,认真做好各项防控防护工作,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最后恭祝新区广大经营者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