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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恢复正常窗口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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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自3月23日(周一),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恢复正常窗口服务。在办理业务时,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请自觉出示“健康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

二、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以及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将暂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三、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业务办理结束后,请及时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沈抚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