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认定辽宁省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辽科发[2019]59号、60号、辽科发[2020]5号)文件,2019年沈抚新区共31家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首次通过认定企业20家,重新认定企业11家。
根据《沈抚新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政策意见(试行)》中第8条,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定,对新区内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区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特此通知
附:《2019年沈抚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名单》
沈抚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