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和新区相关规定,《沈抚新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政策意见(试行)》(辽新区管发〔2019〕2号)和《沈抚新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附件)中关于专利的奖励政策停止执行,新的奖励政策将在原有范围内进一步修改、调整,另行发文后一并执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沈抚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