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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窗口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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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服务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推进示范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缩短专利申请期限,提高专利申请效率,示范区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窗口将于6月1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知识产权局同意,设立示范区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窗口。

二、业务范围

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窗口为申请人提供专利优先审查的咨询、代理和预审服务,对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窗口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优先审查。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将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主体已列入《示范区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名录》。

(二)专利符合以下行业范围:

1.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大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科技金融等示范区主导产业;

3.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产业。

四、提交材料

申请专利优先审查预审需向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2.专利的现有技术材料;

3.专利符合优先审查所属行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备案主体名录

申请人可根据《关于开展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主体备案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申请主体备案,也可在向窗口申请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的同时申请主体备案,列入《示范区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名录》后方可申请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

六、窗口信息

1.窗口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咨询电话: 024-58065032

附件:示范区专利优先审查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名录

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