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14号令有关规定,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作为域外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现就示范区具体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从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示范区人员,一律到示范区指挥部指定的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高风险地区: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中风险地区:西岗区香炉礁街道工人村社区、金普新区站前街道盛滨社区、金普新区站前街道杨家村、金普新区先进街道桃园社区。根据上级公告及时调整)。
二、大连市其他地区来(返)示范区人员,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居家隔离观察7天,如无证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7月14日起来自大连市的人员,要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分类管理。从高、中风险地区返回示范区的需要集中隔离观察,至到达示范区后满14天为止;低风险地区返回示范区的需要居家隔离观察,至到达示范区后满7天为止。
四、对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冷冻车间流入示范区的货品,进行全面追溯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采取下架、封存、销毁等处置措施。
五、示范区居民近期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大连市,公职人员离示范区前往大连市需到示范区指挥部审批。
六、各街道(乡、经济区)要严格执行省、示范区指挥部关于域外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规范,认真落实测温、扫码、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对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示范区人员坚持测温扫码等排查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