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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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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十一”临近,进入了网络电商促销踊跃期。网络购物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网络消费纠纷高发期,为规范网络购物和服务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向全区广大网上购物消费者发布2020年“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一、钓鱼网站风险高,电商选择要慎重。网上购物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不与卖家私下通过微信支付等方式交易;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二、先涨后降套路多,低折迷惑要留心。“双十一”期间,商家会纷以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但有些商家会在活动前先抬高商品原价然后再优惠,造成降价幅度较大的假象,有些商品打完折后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要高。因此,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前记录价格进行对比,不要轻易被低折扣迷惑,防止价格猫腻。

三、促销规则花样多,缴纳定金要三思。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有的商家故意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设置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误导消费者交付不可退还的定金。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交纳定金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而后行,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四、商品验收勿忽视,退换时限要把握。“双十一”期间,商家销售量成倍增长,往往送货时间得不到保障,所以提前了解清楚店家快递发货时间,消费者急需的物品最好提前购买。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查看、核对商品,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尽快与销售网站联系,掌握好退换货的时限。退换货运费没有约定的最好购买运费险,降低退货时承担运费的风险。

五、保留凭证不能少,依法维权要及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购物小票、网购订单信息或其他消费凭证,以及商家宣传海报、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促销页面截屏等消费证据,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使用。

网购时,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联系解决,遭遇侵权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电话“12315”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