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区位
SF-LB-04-D-02、SF-LB-05-A地块(原北湖10#-1—10#-4地块)位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域,为生活服务中心,周边的文化、商业、居住业态较集中。地块西至临湖街(12#路)、南至文华路(创新二路)、东至华茂街(9#路)、北至滨河路(4#路)。项目周边交通便捷,环境品质优越,基础条件好。
二、项目背景
1、辽宁省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2019年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区域空间拓展、人口集聚和生源变化的趋势,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科学制定中小学布局规划,合理确定普通初中、普通小学(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布局,充分考虑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执行之后新增生源情况,科学规划和配置教育资源,保证学位供给。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3 号)提出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实行差异化供地任务中提出“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申请转换用途或调整商住比例”。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中提出“对拿地未开工项目、已开工未售出项目、已竣工未售出项目,可以适当调整规划用途、商业配套比例、户型的结构、车位配比等规划设计条件。”
3、沈抚两市已均有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3 号)文件相匹配的相关细则。
4、目前示范区沈抚大道(顺大街至旺力街)沿线启运公司五星级酒店项目周边现有圣大商贸城项目、亿丰家居建材项目、旺力城商业项目三个已实施建设的大型商业项目。其中大商贸城项目建筑面积 75082.626平方米(主体框架,停工多年),亿丰家居建材项目商业建筑面积361839.65平方米(建成,大部分闲置),旺力城商业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建成约15万平方米,闲置)。
上述商业总开工面积约58.7万平方米,除少量使用经营外均停工或闲置。根据示范区规划人口规模,初步判断现状大型商业总量趋于超饱和状态,远大于实际需求。
按照辽宁省相关政策及地块的实际情况,管委会原则上同意对该地块进行调整,但应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后,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手续。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三、调整后对周边地块及项目地块的影响分析
1、与沈抚新区总体规划的关系
本次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依据《沈抚新区城市总体规划》,不会对总体规划的城市性质、用地范围、用地规模、道路交通系统及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总体规划产生影响。
2、与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
本次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依据《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会对控规的用地规模、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影响,用地性质的调整,有利于盘活停滞项目,激发地区经济活力。
3、调整后用地布局
调整后,依据沈抚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域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将商业、办公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周边道路保持不变。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4、对范围内及周边用地影响的分析
本次调整内容为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建筑限高、商业比等内容调整,故分别分析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建筑限高、商业比调整对范围内及周边用地的影响分析。
(1)用地性质调整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将SF-LB-04-D地块(原北湖10#-1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根据用地兼容性的相关规定,本次用地调整对范围内用地无影响。
(2)容积率调整影响分析
规划对各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8-2.3,每个地块容积率均为下调,对于周边交通影响、市政设施、人居环境打造均向好的方向改善。
(3)建筑限高调整影响分析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居住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80米,对周边建筑均降低了影响。
(4)商业比调整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将商业占比分别调整为20%-25%及10%-15%,商业比降低,增加了居住的比例,对范围内用地无影响。
5、对周边用地的影响分析
本次调整内容为用地性质、用地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地块周边用地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用地、图书展览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水域用地,本次用地调整降低了建筑高度,对周边用地不存在因调整产生的遮挡影响,故对周边用地无影响。
6、交通影响分析
拟调整地块周边道路已经建成,紧邻城市主干路(滨河路(4#路))、中兴街(石化一街)及华茂街,道路通行能力较强,本次调整预留远期中小学用地、并整体下调其余商住混合用地的容积率,人流量将有所减少,进而减少对周围的道路的通行压力,故本项目的调整对周边交通无影响。
7、基础设施影响分析
调整地块处于沈抚创新改革示范区核心区,各项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本项目将商业、办公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依据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给水用水量标准商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相同,故本地块调整对给水需求量和污水总量无影响;电力负荷预测标准商居住用地综合用电指标为 200KW/ha,商务服务业设施用地综合用电指标为 400KW/ha,则调整后用电负荷将减少;电话需求量指标居住用地为90 线/ha,商务服务业设施用地为 120 线/ha,则调整后电话需求量减少;燃气用气量将有所增加;采暖热指标居住用地为 45W/m2,商业用地为 55W/ m2,则调整后将减少。综合以上分析,本地块调整对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无影响。
8、环境影响分析
本调整地块位于沈抚创新改革示范区核心区,绿地率指标基本保持不变,但沿路增加了公园绿地,项目净地面积有所减少,本次调整对项目地及周边用地的环境品质有所提升。
四、调整内容
规划SF-LB-05-B地块(原北湖10#-2地块)性质及指标不变;
规划将SF-LB-04-D-02地块(原北湖10#-1、原北湖10#-3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原北湖10#-1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商服用地调整为商业、住宅混合用地,原北湖10#-3地块中回收部分远期战略预留中小学用地(后续根据示范区中、小学生数量适时启动建设工作),剩余部分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混合用地。
规划将SF-LB-04-D-02地块、SF-LB-05-A地块(原北湖10#-1、10#-3、10#-4地块)用地控制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指标详见下表:
调整后各地块指标表
附图:
01、区位图
02、原土地利用规划图
03、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04、调整前地块条件图
原北湖10#-1a、b、c地块控制指标
原北湖10#-2A地块控制指标
原北湖10#-2地块控制指标
原北湖10#-3、10#-4地块控制指标
05、调整后地块条件图
五、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9日
六、公示媒介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gcxsfq.ln.gov.cn/)
七、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一)意见收集时间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9日
(二)意见收集部门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三)意见收集方式
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投递至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并请附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7980084
电子邮箱:sfgh67980080@163.com
联系人:朱文卓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