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辽宁省民办中小学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学校办学成本、市场供求状况、教育发展需求、社会承受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拟调整东北育才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现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
该收费标准从2020年新入学学生起执行。2020年之前入学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广大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月8日前,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反馈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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