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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 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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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2020年同期的状况警示我们,这是防范聚集性疫情的重点时段。为全面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党政机关先行 1.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召开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2.严格做好大型会议活动防疫工作。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需报同级指挥部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范措施;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助指导,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并报同级指挥部批准,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3.严格管理单位人员域外出行。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两节”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离开所在市必须请示本单位批准。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二、加强购物消费服务 4.防止顾客过度聚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5.落实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 三、加强餐饮住宿管理 6.落实餐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 7.严格管理工作人员。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8.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拒绝检测、未戴口罩的予以劝阻。 9.规范宾馆内设服务。加强公共区域设施管理,对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进行消毒,对布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做紫外线消毒处理。客房落实通风消杀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四、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10.加强交通站点管控。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11.加强交通工具防护。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做好清洁消毒,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 12.加强人员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通行码”。 五、加强文旅活动管理 13.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中、高风险地区,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营业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14.规范管理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配套使用“健康通行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挤。 六、加强医疗机构防控 15.有效分流进入医院人员。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进入医院所有人员要扫码测温,重点地区来人要与其他人员分流进入。 16.加强发热患者管理。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准确筛查区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疾病。各地区要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群众医疗需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17.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七、加强校园疫情防控 18.强化校园科学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19.加强师生假期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寒假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寒假期间,师生应尽量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师生居家情况。 20.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八、做好个人防护 21.合理安排出行。省内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2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2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同步推进、无缝衔接,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安全。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