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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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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1.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对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境外的人员,按照本地区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2.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3.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

4.对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检测,存档备查。

5.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1.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

2.外来人员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做好人员登记。

3.要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4.保持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5.工作场所设置洗手设施或配备免洗消毒用品,注意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

6.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

7.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并进行记录。

8.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并进行记录。

9.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集体宿舍空气流通、清洁消毒到位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每间宿舍安排人员数量。

10.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相关联系,安排指定医院就医。

11.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三、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员工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遮挡。

2.从事接触粉尘、化学毒品等危害相关作业的员工,要按照职业健康规范等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其他员工可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佩戴口罩,具体由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决定。要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

3.采取措施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四、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护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

3.及时了解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予以妥善处置。

4.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5.已发现病例或发生疫情播散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