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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倡导“网上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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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但倡导服务对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咨询办”的方式达到“非必要不窗口”。如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议先进行电话咨询或预约,以便带齐资料后一次性办理。请在预约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戴好口罩,配合现场测温并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按照预约时间到服务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及途径如下:

一、网上办及咨询办

二、掌上办

通过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关注“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办事服务”,查找相关事项进行申报。

三、预约办

方式一:通过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登录公众号后点击“预约服务”,查找事项进行预约。

方式二:通过拨打预约服务电话024-88900000-5预约。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