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区位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沈吉铁路南局部地块位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浑河北岸、沈吉铁路南侧、高新路西侧。项目周边交通便捷,环境品质优越,基础条件好。
二、项目背景
建荣集团于2005年与抚顺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开发涉及的区域面积为285041平方米,明确容积率上限为1.5及土地出让价格。建荣皇家海洋科普世界(抚顺)有限公司(2011年6月9日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建荣皇家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按照合同于2005年8月12日缴纳土地有偿使用金。2007年取得土地使用证259292.6平方米。项目建设分六期实施,目前一期至四期已竣工验收。2013年政府建设500KV高压线项目修建市政道路占用项目六期用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根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对盘活项目总体要求,多次约谈建荣皇家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要求建荣皇家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尽快启动后续项目,建荣皇家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表示全力按照管委会要求推进项目,但需明确地块剩余建设用地范围,需明确剩余用地内规划指标统筹配置方案。
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沈吉铁路南局部地块规划指标进行统筹配置。
2020年12月,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委托抚顺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规划指标统筹配置提出可行性论证方案。
合同明确项目整体允许建设计容面积427561.5平方米,目前项目前四期已建设计容面积277030.04平方米,项目剩余可建设最大计容面积为150531.46平方米。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分析五期可建设用地12634.6平方米;六期去掉高压线及市政道路用地,可建设用地为37989.06平方米。
按照辽宁省相关政策及沈吉铁路南局部地块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原则上同意对该地块指标进行统筹配置,但应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后,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手续。现将指标统筹配置方案公示如下:
三、地块指标统筹配置方案对周边地块的影响分析
1、与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的关系
本次地块规划指标统筹配置依据《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会对控规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影响,指标统筹配置有利于盘活停滞项目,激发地区经济活力。
2、调整后城市景观的影响分析
指标调整后五期项目与东侧建筑形式与体量基本一致,空间天际线基本保持一致。六期地块狭长且临友爱河在友爱河沿线建设80米以下高层建筑。满足区域城市景观要求。
3、调整后配套设施的影响分析
1) 前四期建设项目已完成,且河西地块相对独立,一至五期项目配套设施应按合同签订时的要求总体考虑,项目整体缺少的配套设施在五期项目中补建。
2) 六期新建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按《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定》执行。
调整后项目整体配套设施比之前更完善,更便民。
4、交通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市政道路规划在2005年前已规划完成,满足区域1.5容积率对应人口的小区动态交通需求,由于项目建设规模未突破上限指标,因此项目对周边的道路的通行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5、基础设施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在2005年前已规划完成,设计承载力按照当时的控规指标上限1.5进行配建,由于项目建设规模未突破上限指标,因此项目对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不会带来重大压力。未来根据实际需求可在小区内增设变电箱或调压泵房等设施。
6、日照影响分析
地块周边目前无居住项目,五期项目虽规划高层建筑,但北侧为沈吉铁路,因此项目对周边无遮光影响,建成后项目内住宅可能局部会出现被遮挡现象。要求在方案设计及审批阶段需对设计方案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如有内部遮光情况需在销售前告知。
四、指标分配方案的内容
1、项目五期用地内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指标表 | ||||||||||||
用地 性质 | 用地面积 (㎡/ha) | 可建计容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建筑退线(m) | 商业占比(%) | 停车位(个) | |||
东 | 南 | 西 | 北 | |||||||||
SF-GN-01-B-01 | ||||||||||||
商住用地(BR) | 12634.66 | ≤54000 | ≤4.28 | 20-30 | ≥30 | ≤80 | -- | -- | 10 | 10 | ≤25 | ≥325 |
1.26 |
五期除配建自身所需的配套设施外,还需配建不低于30平方米公厕一个、垃圾转运站一处。
2、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六期项目可建设用地37989.06平方米,要求地块内建筑退让500KV高压线距离不少于35米。退让部分做绿化处理,兼顾停车。六期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指标表 | ||||||||||||
用地 性质 | 用地面积 (㎡/ha) | 可建计容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建筑退线(m) | 商业占比(%) | 停车位(个) | |||
东 | 南 | 西 | 北 | |||||||||
SF-GN-01-C | ||||||||||||
商住用地(BR) | 37989.25 | ≤96500 | ≤2.54 | 20-30 | ≥30 | ≤80 | 10 | 10 | 8 | 10 | ≤25 | 按《标准规定》执行 |
3.79 | ||||||||||||
SF-GW-G-03 | ||||||||||||
防护绿地(G2) | 15340.14 | -- | -- | -- | ≥30 | -- | -- | -- | -- | -- | -- | 按《标准规定》执行 |
1.53 | ||||||||||||
SF-W11-25-03 | ||||||||||||
道路用地(S1) | 7655.68 | -- | -- | -- | -- | -- | -- | -- | -- | -- | -- | |
0.77 | ||||||||||||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定》简称为《标准规定》 |
3、配套服务设施:
(一) 五期除配建自身所需的配套设施外,还需配建不低于30平方米公厕一个、垃圾转运站一处。六期新建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按《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定》执行。
4、五期预计建设住宅510户,按照户均停车位不低于1位/户配建。商业建筑需配建不低于15个停车位。要求五期配建停车位总量不低于525位,其中:配建地下停车位不少于315位;配建地上停车位不少于210位。
5、六期按《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定》要求总数量严格按标准配建,地上停车率配比最高占总停车位40%;地下停车率配比最低占总停车位60%。
6、项目五期需配建地下立体停车库方能满足停车需求,由于五期建设用地狭窄,允许适当突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立体车库建设管理规定》中新建居住区地下机械停车库机械停车位数量不高于总地下车位数量的40%的规定。
7、为提高居住区绿化率,建议采用生态停车场提高居住区环境质量。
8、建议在经相关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高压线走廊两侧适当范围内增设停车场。
9、建荣皇家海洋科普世界(抚顺)有限公司2012年已经取得SA2号商业服务业用地6486.4平方米,在该地块兼容配建幼儿园,托幼规模按照示范区审定的5、6两期方案加前四期总户数,依据《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定》确定班型(初步测算需六班型)。托幼建设与项目六期同时审批、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附图
01、区位图
03、调整后SF-GN-01-B-01地块条件图
04、调整后SF-GN-01-C、SF-GW-G-03、SF-W11-25-03地块条件图
五、公示期限
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8日
六、公示媒介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gcxsfq.ln.gov.cn/)
七、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一)意见收集时间
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8日
(二)意见收集部门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三)意见收集方式
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投递至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并请附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7980084
电子邮箱:sfgh67980080@163.com
联系人:朱文卓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