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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SF-LD-01-K-01#地块规划指标可行性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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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区位

SF-LD-01-K-01#(原SF-LD-01-3-3#)地块位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东部,沈抚大道以南、文曲街以东、李石街以西,地块周边道路通行情况良好。距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9公里,地块面积53631平方米。

二、项目背景

抚顺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通过招、拍、挂取得了抚顺经济开发区SF-LD-01-3-3#地块,用地面积54072平方米,土地出让总价8670万元(因沈抚大道道路红线由40米调整到100米,SF-LD-01-K-01#[原SF-LD-01-3-3#]地块调整后地块面积为53631平方米)。

抚顺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项目于2014年年初启动,因当年建筑市场不景气的影响及开发公司后续建设资金未能跟上,部分建筑在2014年完成主体建设后停工(未出售)。由于项目搁置,地块现状影响城市景观及周边环境,同时造成国土空间资源闲置浪费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多次约谈抚顺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抚顺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启动项目投入运营,抚顺信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原则上全力按照管委会要求推进项目,但就相应规划指标根据目前大的商业形势提出调整申请。

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管委会原则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SF-LD-01-K-01#地块规划指标进行调整。但应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后,履行相关项目审批手续。

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三、调整后对周边地块及项目地块的影响分析

1、与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

本次规划根据《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调整地块控规指标。

地块位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重点发展地段,区位、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优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2014年前已经完成,设计承载力按照当时的控规指标上限容积率4.6核算建筑总量进行配建,保持原地块审批的开发强度,既遵循历史、又尊重实际,还有利于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不会对片区的用地规模、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2、对范围内及周边用地影响的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内容为用地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停车位等控制指标,调整内容对规划用地及周边用地的影响分析如下:

(1)容积率调整影响分析

原规划容积率为1.0-4.6,现调整为2.5-3.9,容积率降低,建筑面积下降,符合街区建筑容量控制要求。

(2)建筑限高调整影响分析

调整地块周边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居住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供应设施用地,项目地块容积率在1.0-4.6之间,现拟取容积率3.9,估算建筑高度需达到100米,将百米建筑集中布置于沿沈抚大道一侧,如造成局部遮光的问题可由开发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与被遮光业主签订补偿协议解决。项目实施前需征求民航管理部门对此处航空限高的要求。

(3)建筑侧向间距分析

沿沈抚大道一侧高层建筑侧向间距由13米调整到不小于20米。

(4)建筑密度调整影响分析

建筑密度控制在不大于34%。

(5)绿地率调整影响分析

绿地率控制在不小于25%。

3、交通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在2014年前已经完成,设计承载力按照当时的控规指标上限容积率4.6核算人口进行配建,本次规划调整控规指标上限容积率为3.9,容积率降低,满足小区动态交通需求,对周边道路的通行压力不会造成影响。

4、基础设施影响分析

(1)给水设施:地块用水量为2034 m³/d,最高日最高时流量为32.96L/s,地块西侧李石街上有现状DN600mm供水管线,可以满足地块供水需求。

(2)排水设施:根据地块生活污水平均日污水量,预测地块污水量最大日最大时污水流量为30.8L/S,东侧文曲街上有现状DN400mm污水管线,可以满足地块污水排放要求。

(3)雨水设施:根据地块雨水量核算,该地块东侧文曲街上现状DN400mm雨水管线可以满足地块雨水排放要求。

(4)电力设施:该地块总用电负荷约为5448kW,由东北方向沈抚大道与李石街交汇处引入10kV电力线路作为一路电源,另由地块西南方向沿文曲街引10kV电力线路为地块提供二路电源。根据地块总用电量预测,两路电源可以满足地块用电需求及供电安全。

(5)通信设施:该地块西南文曲街上现状通信管线及地块东侧李石街东现状通信基站均可以满足地块电信用户需求。

(6)燃气设施:该地块高峰小时用气量为164.3Nm³/小时,地块东侧李石街上有现状DN300mm中压燃气管线,地块西侧文曲街上有现状DN100mm中压燃气管线,可以满足地块燃气用户需求。

(7)供热设施:该地块采暖热负荷预测为9.14MW,地块西侧文曲街上现有DN300mm供热管线,可以满足地块内用户供热需求。

四、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情况

本期需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如下表:

SF-LD-01-K-01#地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表

类别

项目名称

配建情况

说明

备注

建筑面积(㎡)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用房

460

满足要求

体育

室外活动

1532.66

满足要求

物业管理

物业用房

1231.78

满足要求

市政公用

公厕

36

满足要求

注:1、社区用房已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建

2、附件李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满足本地块使用要求

3、附件9所幼儿园尚可容纳590学位,可满足地块目使用要求

五、调整的内容

规划将SF-LD-01-K-01#地块用地指标进行调整。用地面积53631平方米,容积率2.5-3.9,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4%,停车位1992辆,调整后指标详见下表:

附图

01、区位图

02、调整后规划条件控制图

六、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4日

七、公示媒介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gcxsfq.ln.gov.cn/)

八、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一)意见收集时间

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4日

(二)意见收集部门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三)意见收集方式

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投递至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并请附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67980084 电子邮箱:sfgh67980080@163.com

联系人:朱文卓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