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沈抚示范区2021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现将2021年度沈抚示范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王星宁15134122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