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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抚示范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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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沈抚示范区(沈阳和抚顺)2021年小升初工作有序进行,现对沈抚示范区域内各校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普查,同步进行初中招生工作,请家长做好招生入学准备。具体安排如下:一、招生入学范围符合在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和抚顺)各中学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二、招生入学时间1.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或户口的六年毕业生:2021年5月17日9:00—2021年5月21日16:302.来沈抚示范区域内外来务工子女:2021年5月24日9:00—2021年5月28日16:30三、招生入学方式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和抚顺)各中学,现场核查原件。四、招生入学流程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携带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汪家、深井子、李石、拉古、高湾对应街道中学现场查验相关证明资料并登记。五、招生入学需准备材料(一)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并取得房证需准备的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5.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原件(房产查档证明),请在学校原件核查时上交。(二)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但未取得房证需准备的材料1.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5.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原件(房产查档证明),请在学校原件核查时上交。(三)已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需准备的材料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回迁安置公证书、入住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2.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四)只有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户口无示范区房产需准备的材料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2.沈阳市或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五)无沈抚示范区域内(沈阳或抚顺)房产和户口的来沈务工子女需准备的材料1.父母双方居住证原件或领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工作证明原件。3.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5.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六、需要说明的问题1.2021年沈抚示范区学位接收排序顺序如下:①房户合一(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②房户不合一以房产为准(按取得房证或备案合同时间先后排序);③房户不合一,以户口为准(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将由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负责统一调剂。报名学校并不代表是最终入学的学校。2.来沈抚示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4.房屋用途为商业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学区所属学校招生电话(见附录)或者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咨询电话:024-56608821,(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