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沈抚示范区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及办公电话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00:00
【字体: 放大 缩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畅通学生、家长反映诉求的渠道,扎实推进沈抚示范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示范区教育部门及各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及办公电话公示如下: 1、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024-56608821

2、沈抚示范区公安局024-67980197

3、沈抚示范区应急局024-56608806

4、抚顺市四方高级中学024-53826289

5、沈抚新城高湾中学024-56100048

6、沈抚新城方大实验小学024-56209733

7、沈抚新城实验学校024-58294608

8、沈抚新城拉古九年一贯制学校 024-56117069

9、沈抚新城朝鲜族小学024-56607580

10、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小学024-24732977

11、沈阳市浑南区汪家小学024-62344997

12、沈阳市浑南区第三初级中学 13609817145

13、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13840215502

1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恒德学校15242344886

示范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及家长,如遇欺凌问题困扰,均可拨打属地相关工作机构电话反映情况,示范区教育部门及学校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值守接听并及时处理。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