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妥善的完成钢渣堆体的清理处置,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了《沈抚示范区钢渣堆体清理验收标准》,要求包保部门督促堆场料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清理。
截至6月18日,14处料场堆场地上物已清运完毕,清除物料总量21.6万m3。其中,清除废钢渣11.6万m3,清除砾石等10万m3。
根据各责任部门提供的资料,示范区制定了《示范区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台账》,内容包括14处堆场料场位置图、简介、整治方案、清运前中后现场照片、运送地照片及定位等整套资料,形成清理整改工作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