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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抚顺片区工作办公室督查员孙兆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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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抚顺片区工作办公室督查员孙兆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沈抚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纪律审查、沈阳市浑南区监委监察调查。

孙兆付简历

孙兆付,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山东诸城人,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82年12月至1983年11月,抚顺市二建公司四工区工人;

1983年11月至1985年2月,任抚顺市二建公司四工区团总支干事;

1985年2月至1989年3月,任抚顺市二建公司团委干事;

1989年3月至1991年3月,任抚顺市二建公司团委副书记;

1991年3月至1993年9月,任抚顺市二建公司团委书记;

1993年9月至1994年6月,任抚顺市招商局办公室干事;

1994年6月至1995年11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公用设施管理处处长;

1996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公用设施管理处处长(副县);

1997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其间: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年11月至2005年7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2000年2月至2002年2月,东北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7年4月至2013年4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李石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调研员(副局级);

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抚顺沈抚新城(开发区)高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局);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抚顺沈抚新城(开发区)保留副局级待遇;

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抚顺沈抚新城(开发区)政法工委书记(副局);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抚顺经济开发区政法工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0年1月至今,任抚顺经济开发区政法工委书记、二级调研员(其间: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聘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抚顺片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3月至今,聘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抚顺片区工作办公室督查员)。

省沈抚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