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沈抚示范区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5:17   来源: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字体: 放大 缩小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按照《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和《关于印发沈抚示范区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辽示范区党建部发〔2026〕98号)文件规定,现对沈抚示范区一次性求职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方式实名向沈抚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

公示电话:024-67950501


沈抚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