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16〕3号)文件要求,2026年9月10日,示范区应急局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拉古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抚顺县鹏程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开展联合现场核查与竣工验收,符合闭库条件。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向社会公告该尾矿库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范畴,并移交规划建设局(自然资源部门)归口管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管护及动态巡查工作,持续防范次生地质灾害风险,实现治理成果长效巩固。
沈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