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关于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辽人社〔2026〕102号)精神,现将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科
2.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汪深市场监管分局
二、先进工作者
1.马立伟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监管科科长
2.张 浩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李石市场监管分局科员
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8月21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方式向综合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58613001
通信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4028室 邮政编码:113122)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