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向
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已纳入“辽工贷”企业库、自2026年4月1日起政策实施以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1.贷款贴息方式
对符合支持方向的企业,参与“辽工贷”路演之后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合作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并实际发放的用于生产支出的贷款,按季度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为1%。单笔贷款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
贴息金额=符合要求的贷款本金×实际贴息比例×(实际付息天数/360)。本金发生变化的分段计算后累加。
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贷款支出不纳入贴息范围。流动资金贷款已享受中央及市县相关贴息政策的,获得的省财政贷款贴息不超过扣除已获得贴息后实际利率水平,超额部分不予支持。
2.融资担保补贴方式
对自2026年4月1日起,经政府担保机构增信贷款,且与申请贴息为同一笔贷款发生的担保费用,按照不高于年化0.5%的贷款担保费率进行一次性补贴。合作担保机构需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获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单户企业年度补助上限500万元,担保费补助上限与贴息补助上限分别计算。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制造业企业(以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
(二)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纳税记录良好。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四)符合本指南中的支持方向,已纳入“辽工贷”企业库,以及资金申请报告有关要求。
三、工作流程及材料
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在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端完成注册(网址:https://lqt.gxt.ln.gov.cn),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并上传《2026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企业稳产扩产“辽工贷”方向)资金申请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开展申报。申报过程中,企业发挥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生产经营等数据、资料客观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二)规范申报行为。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资金,已发放资金的立即收回并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后续监管。合作银行省行(总行)按季度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报送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贷款发放情况跟踪。工信、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事后审核和抽查,审计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管。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1.申报指南解读
2.“辽工贷”及贴息、融资担保补贴专项工作流程
3.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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