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听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6:51   来源:沈抚示范区
【字体: 放大 缩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中国数码港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数码港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4月22日提交的《听证申请书》,经审查,本管委会决定受理你单位的听证申请,并将依法组织听证。现就听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因你单位存在未履行《中国数码港·沈抚生命科学园项目投资协议》《国家蛋白质沈抚生命科学院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按时完成施工建设、达到协议投资规模”等义务的行为,本机关拟作出“解除协议、收回已发放政策扶持资金78,760,000元及利息”的行政处理决定。

二、听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

地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社会治理中心十一楼5号会议室

三、听证人员

主持人:李诗尧

听证员:王兴国

听证员:徐兴起

四、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1.你单位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

3.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依据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4.应当按时出席,遵守听证纪律,如实陈述。

五、注意事项

1.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2.如有证据材料,请准备一式三份于听证前三个工作日送达至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社会治理管理指挥中心)。

3.如认为听证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宜公开进行的,应在举行听证3个工作日前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4.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诗尧 联系电话:024-56888765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社会治理管理指挥中心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