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神农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06户企业(附后):
本局于2026年5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马立伟,洪晓艳 联系电话:024-58613017
联系地址: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4026室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