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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沈抚示范区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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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沈抚示范区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案件:

案件名称: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违法主体: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735064160U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世家星城

法定代表人:纪立国;项目负责人:卢腾飞、王洪军、胡铭倍

案件情况:2021年5月28日起,示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承建沈抚恒大养生谷项目拖欠工资问题。经查,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导致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我单位于2021年6月1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沈抚示范区劳监令字[2021]第019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逾期未改正,并引发施工班组工人多次围堵项目部及聚众到政府大门上访发生6.26等负面讨薪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8月6日,示范区依法对西安达明实业有限公司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行政处罚10万元。经部门联动压实责任,持续奋战204个小时,涉及1236工人工资2156万元,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取得全部工资。

鉴于该施工总包单位因管理混乱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示范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