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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疾控中心健康提醒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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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6例(上海5例,广东4例,云南2例,辽宁1例,浙江1例,山东1例,广西1例,四川1例),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辽宁1例,浙江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93例(黑龙江35例,均在黑河市;河北14例,均在石家庄市;甘肃14例,其中天水市13例、兰州市1例;北京9例,均在昌平区;内蒙古6例,均在阿拉善盟;重庆4例,其中九龙坡区2例、巴南区1例、长寿区1例;青海4例,均在西宁市;江西2例,均在上饶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宁夏2例,均在银川市;四川1例,在成都市),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北京)。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疾控中心提醒您:

1、主动报备,配合防控。

及时动态了解疫情变化,近期凡来自有病例报告地区、与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或者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主动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2、主动检测,健康监测。

近期来(返)示范区人员请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

3、谨慎出行,不离辽宁。

近期非必要不出省,特别是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阳性病例的地区。

4、注意防寒,保持卫生。

注意气温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松懈,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

5、全程接种,加强免疫。

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居民及早就近接种,并关注本地区加强针及3岁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及早完成免疫接种。

附:10月17日以来报告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地区一览表(截至11月2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