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规划目的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是以创新存量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理念,挖掘历史文化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对存量空间资源的充分、高效、可持续利用。以城市更新统领“十八项重点工作”,构建美丽国土空间格局,推进示范区“四宜”建设,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利用示范区政策特质,探索城市更新工作方法和经验,为辽宁省城市更新整体工作推进起到先行试验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经验。
二、规划原则
1、坚持规划统筹统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强化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合理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科学确定更新内容,提高可实施性,高效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2、保障公共利益,优先满足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产业创新发展的项目,保障城市品质化发展。
3、统筹平衡多方利益,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发展。在摸清底数、保障权属人利益、兼顾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经济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城市更新单元的管控指标体系,适度提高规划指标,合理提高存量用地空间使用效率。
4、补齐配套设施短板,推动城市品质全面提升。按照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专项规划内容要求并结合用地情况高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交通、电力、通讯、环卫、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
三、规划目标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行动探索以价值提升、资产增值为核心,以盘活资源、升级业态为手段,以城市运营、增值服务为支撑的新模式,以改善城市环境、激发城市活力、推动低碳转型、实现智慧场景、赓续城市文脉为路径,加快构建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高品质城市发展格局,开展多样、多彩、多元化的城市更新行动,打造绿色、智慧、高质量的改革创新示范区。
近期实施期(十四五期间)以老旧城区改造为重点,加强城市更新行动市场运作,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程,构建完善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远景发展期(2025—2035年)坚持规划统筹引领,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
四、重点任务
紧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从开展城市双修,建设绿色城市;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建设低碳城市;聚焦应用场景,构建智慧城市;传承历史文化,塑造人文城市;激发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五大方向入手,针对十八项基本任务开展专项指引,梳理示范区七大类工程:综合惠民工程、城市双修工程、盘活转型工程、美丽乡村工程、融合共建工程、综合文旅工程及后蓝天工程,具体分为39个更新项目类别、235个更新实施项目。
结合示范区内城市更新资源情况,示范区内共计划分为140个城市更新单元,确定城市更新单元主导功能,确定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方式,其中:以维护为主的城市更新单元6个,占城市更新单元总数量的50.92%;以重整为主的城市更新单元52个,占城市更新单元总数量的36.35%;以重建为主的城市更新单元75个,占城市更新单元总规模的12.73%。
五、公示时间
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
六、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七、组织编制单位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指挥部
八、联系电话
024-67988104
九、意见收集方式
将建议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fqcsgxzhb@163.com
附 图
图1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资源分布图
图2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管控分区图
图3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单元分布图
图4 沈抚示范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方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