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抚新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政策意见(暂行)》(辽新区管发〔2019〕38号)《关于组织沈抚示范区贯标认证等知识产权奖励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项目申报,下列企业(见附件)经我局初审,符合资助条件,拟发放奖励资助资金。
特此公告。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