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五巡视组于2月27日至5月27日对沈抚示范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信访受理对象。沈抚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一、常规巡视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征求意见箱:共设4个,分别设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正门右侧,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步行梯一楼至二楼缓步台处,沈抚示范区信访大厅正门右侧,沈抚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园A园一楼正门右侧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125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lnswd15xsz1@163.com
信访举报电话:15668851029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1.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 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 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2.反映问题渠道。专项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征求意见箱:共设4个,分别设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正门右侧,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步行梯一楼至二楼缓步台处,沈抚示范区信访大厅正门右侧,沈抚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园A园一楼正门右侧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126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lnswd15xsz2@163.com
信访举报电话:15668851030
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0日17:00。
省委第十五巡视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