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1:00   来源:沈抚示范区开放合作局
【字体: 放大 缩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沈抚示范区于2026年1月21日起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月度开展活动,最晚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补贴对象

购买符合补贴范围及标准的个人消费者,且收货地址在辽宁省内。

四、操作指南

(一)领取补贴资格。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进入“以旧换新”专区--进入“以旧换新国补专区”领取资格券。资格券有效期至领取当日23点59分--领取时间为每日10:00-22:00,没有使用的资格第二日需重新领取。未领取成功即为本月额度不足。

(二)购买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领取成功后,消费者到参与政策的线下销售门店选购商品时,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或指定银行APP云网付款码(付款码中夹有云闪付LOGO)支付,核销直接享受“补贴立减”优惠。(如未立减补贴,则该交易未参加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不能获取补贴,特此提醒,请消费者注意。)

(三)参与主体。参与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门店(持续更新)延续2025年沈抚示范区参与活动企业:沈阳汇鸿商贸有限公司(参见沈抚示范区2025年2月12日“关于2025年沈抚示范区家电以旧换新第一批拟参与活动企业名单的公示”),参与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门店待2026年遴选后另行公示。




沈抚示范区开放合作局

2026年1月21日